印畫冊書籍設計的原則有哪些
文字是可以記錄在各種材質的載體之上的。但只有把傳播的知識信息記錄在便于攜帶的載體上的作品才能作為正式的書籍。古代的泥板書紙莎草紙卷、簡策書等雖然笨重,但還是可以攜帶的,因此可稱為正式的書籍形式。相比之下那些古代刻在石頭、石碑、鐘鼎上的“書籍”,就不便于攜帶,不能在讀者中產生流通,故而不能算作正式的書籍。
書籍首先強調的是以提供知識為主,主題明確、集中,只是也具有系統性,內容相對穩定應有相對的使用壽命。比如某些名著已流傳幾百年,甚至幾千年,仍然具有強烈的可讀性與生命力。因而依據書籍與讀者關系諸方面要求,通常把書籍設計的原則歸納為以下5點。
1.提高書籍的藝術性、審美性是書籍裝幀設計的基本要求。增強書籍的吸引力,讓書籍外觀、內觀本身就具有賞心悅目、陶冶性情的作用,因此,書籍裝幀設計是一個創造書籍形態美藝術形式的過程。
2.美觀與實用相結合,這是書籍設計的根本原則,也就是藝術性與功能性相結合的原則。書籍最終是要給讀者看的,這就表明了實用性是極為重要的,具有完美的裝幀設計的書籍能夠使讀者更加高效率地閱讀,兩者相互促進,協調統一。
3.形式與內容的統一。書籍設計是內容美與形式美的統一體。形式和內容在書籍中是辯證關
系,是相互作用的,不僅內容美要決定形式美,而且,形式美會促進、提升內容美,促使內容美得到充分的發揮。從這個意義上講,內容與形式相互配合才能實現書籍作為精神產品的功能。書籍的內容是通過一定的形式表現出來,書籍整體設計必須圍繞書籍中心思想和主要內容進行,還需要遵循裝幀設計特有的規律和形式語言,以便更好地表現書籍的風格流派,從而達到內容和形式的高度協調,完美打造書籍整體形態。
4.藝術與技術緊密結合。在書籍設計中應該具有獨特的構思和創意,同時還必須具備必要的制作工藝技術,兩者結合才能產生出優秀作品。如果一味追求創意而沒有顧及工藝技術能否支持,那么書籍最后也是不可能完成的。因此要求對各種相關材料、制作工藝都有必要的了解。只有藝術設計與技術雙方做到緊密結合才能最終完成書籍裝幀設計的任務
5.整體和局部的統一,是書籍設計過程中的重要問題。一方面要從整體出發,另一方面還要對組成整體的局部進行調整,使局部與整體具有統一性。書籍各部分之間是互相依存、相輔相成、有機聯系的,因此從整體設計效果著眼,又要顧及局部是保證書籍整個設計具有統一性和協調性的重要原則之一。